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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时间:2016年11月5-8日 地点:昆明
参展条件
为保证第十四届农交会的权威性,体现参展企业和产品的较高质量水平,组委会对参展企业及其产品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以下简称各省级展区)参展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农业产业化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2)产品获得“三品一标”或通过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的企业;
(3)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4)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生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中小企业、台资企业、示范区、合作社及科研单位。
2.各专业展区参展企业必须是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的正规企业,参展产品与所在专业展区的主题相一致。
参展程序
1.各省综合展区参展企业:
①拟在各省综合展区参展的企业,可以从7月26日至10月10日,通过农交会网站参展申报系统进行报名(参见“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各省展团;
网上报名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填写《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将纸质申请表中所有内容用正楷填写完整后,盖章邮寄或传真至本省展团,由省展团代为网上申报。
②经各省展团农交会筹备组10月15日前在农交会网站后台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后,获得参展资格(各省筹备组网上审核办法参见“网上申报”);
③10月15日以前,按照规定的价格,向各省农交会筹备组缴纳参展费用,各省展团汇总后统一支付给组委会。
没有代收账号的省份,经同意后,可以由企业直接支付给组委会指定账号,省筹备组应当在10月15日以前向组委会提供参展企业费用明细及汇款底单(参见“参展费用”);
④缴纳参展费用以后,各展团可以在本省展位内安排展位。
2.拟在台湾展区、国际展区、专业展区和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展区参展的企业,请根据农交会网站公布的相关联系方式,与相关组展单位联系报名参展事宜,由各组展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参展费用
1.收费标准:参展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缴纳参展费。本届农交会参展价格如下:内容类别 |
价格(元) | 单 位 | 规 格 | 配备标准及说明 |
光地展位 | 4500 | 个 | 3m×3m | 不含施工管理费、电源接驳费、展具租赁费用等,4个展位起租。 |
2.交费方式:企业的参展费用应当汇到各展团,由各展团汇总后统一支付给组委会。没有代收账号的展团,也可以由企业直接支付给组委会。费用汇出后,参展企业应及时向展团上报汇款时间、发票抬头。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填写《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客户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向所在展团上报(见官网联系方式栏目),各展团汇总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国内招展招商组(联系人:王庆锋,电话:010-65096520,传真:010-65033611,邮箱:catf2010@126.com)。汇款单位(个人)如与参展单位名称不一致,应特别注明。汇款时请勿使用超级网银。
3.收费账号:
开户银行:农行朝阳路北支行 户 名:全国农业展览馆
帐 号:11040101040003327 用 途:××展团(企业)农交会参展费
4.汇款及发票信息汇总:各展团填写《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团缴费情况和开具发票单位明细表》(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国内招展招商组(联系人:王庆锋,电话:010-65096520,传真:010-65033611,邮箱:catf2010@126.com)。
5.发票开具: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以后,按照各展团提供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团缴费情况和开具发票单位明细表》开具发票,各展团在展会现场报到时统一领取。参展单位如需提前领取发票,请通过展团向组委会提供发票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组委会将委托快递公司快递(注意:如果快递途中发票丢失,只能提供盖章的发票复印件,不能重新开具)。
网上申报
各省综合展区参展企业网上申报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网站:http://catf.agri.gov.cn,点击“参展申报”,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自动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表格进行网上报名。
填写报名表时,带“*”提示栏,为必填项目。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号码、食品卫生许可证号码,请统一填写88888888。选择展团时,必须与本企业所在省份一致。
表格填写完成后,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并同时打印报名表,盖章后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同邮寄或传真至所在省展团审核。
请牢记你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企业报名信息、申报展览服务项目都需要用户名和密码。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展团负责网络报展的工作人员联系。
网上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填写纸质申请表,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本省展团,由省展团代为网上申报。
企业网上报名结束后,请及时通过农交会网站查看审批动态、修改报名资料、申报展览服务项目,并保持与本省展团的联系。
各省展团网上审核办法:
各展团筹备组请在10月15日以前,登录农交会网站后台管理系统(http://gqgl.agri.gov.cn)进行网上审核,对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予以审核通过,并根据本省的展位数量进行展位分配。
各展团网上审核登陆账号、密码将另行通知。
对于无法通过网络报展的企业,请各展团工作人员统一在后台代为进行网上申报。
为鼓励参展企业推荐采购商,参展企业完成申报之后,将出现“推荐我的客户参会”选项。点击”推荐我的客户参会“按钮,即可进入专业观众申报界面,参展企业可通知或代客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将可获赠会刊资料、专业观众礼品及尊享现场预登记观众专用通道。